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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系晚点名制度实施方案

根据我院执行宿舍晚点名制度通知和学院的校规校纪,为了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我系学生的宿舍归寝情况,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,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严谨作风,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土木工程系现制定宿舍晚点名制度实施方案:

一、组织机构

1、班级由生活委员任组长,宿舍长和入党积极分子为组员,班级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,班长和团支书监督全面展开宿舍晚点名工作。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以班级为主组织实施,各班级宿舍长、入党积极分子直接执行晚点名制度。

2、以辅导员为单位成立工作检查组,辅导员任组长,辅导员助理、班长为组员,进行晚点名抽查和核对工作。每周一交上一周的晚点名检查工作结果交至系部负责人处,系部成立督察组,系部负责人牵头进行不定期核查后,再进行汇总整理,周二上报学生处。

二、实施办法

日常晚点名与周末晚点名、节假日返校当晚点名相结合,固定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。晚点名由班级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,实行层层负责制。

1.固定检查

以宿舍为单位,每晚2210--2220由宿舍长或入党积极分子清点宿舍成员人数,将结果报至生活委员;生活委员报给班长,班长核对本班人员归宿情况,22:30将结果(以短信形式)报至辅导员处,第二天交纸质记录表核实(附件1),其中将应到人数、未到人数、未到人姓名、未到原因、班长签字等列项填写清楚。最后由辅导员进行汇总整理和核实确认。

2.不定期抽查

系部要求辅导员每周在晚上1020前不定期对学生归宿情况进行1-2次随机检查,覆盖自己所带班级全体学生;辅导员亲自带队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,确保晚点名制度的落实。系部督查组每周不少于一次晚点名情况核查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 我系执行晚就寝实行晚点名,全体学生不得晚归和不归。有事晚上不能归校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进行请假;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,必须电话(家长电话)向辅导员请假,经辅导员确认事由合理给予批准,否则按无故夜不归宿处理。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、夜不归宿者,一经查出,即按照《学生手册》、《公寓手册》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。

2. 在晚上2230后归宿者即为晚归,彻夜未回即不归,须于次日以纸质形式写明晚归/不归原因,并经由宿舍长、生活委员、班长签字后交至晚点名系部工作检查组处,逐级核实。

3、各班负责人如因事外出无法执行晚点名,需另行委托其他学生干部代为行使职责。

4、各负责人点名检查时若发现未归学生情况异常,应立即向相关辅导员报告;辅导员根据情况,采取相关的措施,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。

四、违纪处理

辅导员每天上午(周六日推至周日晚)/系部每周一将对晚点名情况进行整理汇总,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,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《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和《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,给予以下处分:

1、未经允许夜不归宿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者,责任自负外,视情节给予严厉纪律处分;屡教不改的,视情节给予更严肃严厉纪律处分。

2、 晚点名后,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校。私自离校者,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,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。

3、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;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

4、对于不重视此工作,甚至玩忽职守、谎报瞒报的学生干部,一经查实,应立即予以免职,即取消年度一切评优、入党资格;情节严重的,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土木工程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12年3月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