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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异地住院及发生意外伤害医保报销说明

大学生异地住院及发生意外伤害医保报销说明

各系:

根据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大学生异地住院和意外伤害报销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此说明:

一、大学生寒暑假、实习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1必须填写《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下载);还应准备:2入院诊断证明和报告原件;3出院诊断报告原件;4医院专用费用发票原件;5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原件,6住院当地医疗机构盖章的全套病历案页(含医嘱页)。以上必须由当地医疗机构盖章后带回,经本系社保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学院医保办公室。由学院工作人员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代为办理报销事宜。

二、大学生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突发意外伤害的,必须在3天内打电话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备案(未在期限内报医保中心者后果自负),备案电话是:0311-83865095 备案后同样需要准备第一条所提的六种材料,开学经本系社保负责人审核无误后送交学院医保办公室。

三、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,必须在石家庄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。如果自己要求回家治疗的,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,其后果自负。

附件:《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》


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

信息登记表

姓名

性别

年龄

卡号

所在学校名称

家庭所在地

教学实习所在地

异地住院原因

(打“√”)

1、寒假;2暑假;3、教学实习;4、休学;5、其他法定假日。

就医

医疗

机构

名称

级别

地址

是否当地医疗保险定点

当地医疗

保险经办

机构审

核意见

该同学所就医的医院属于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: 是 否;属于 医院

日(签章)

所在学校

审核意见

该同学异地住院原因:

1、寒假;2暑假;3、教学实习;4、休学;5、其他法定假日。

经办人: 日(签章)

 

说明:该表供大学生异地住院时使用,作为报销医疗费的依据。

最后更新于: 2017-01-09 09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