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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体育保健课办理通知

各系(部):

为了加强保健课学生管理,规范保健课办理流程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:全院开设体育课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

1、肢体残障;

2、各种不适于剧烈运动的疾病;

3、突发事件造成身体创伤,短期内不适于参加剧烈运动。

(注:均需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)

二、办理流程:

 1、开学第一周和第二周体育任课教师课堂通知并登记保健课学生,体育部办公室负责统计本学期保健课学生名单,同时报送教务处留底。

2、 第三周和第四周以统计名单为准,开始办理保健课。不在统计名单之列的保健课申请,不予办理。

3、保健课办理时签字流程顺序不变。由各系辅导员打印申请表,并核实学生诊断证明,再由学生所在系签字盖章,交至体育部。

另注:在体育课上课期间,因突发性疾病或身体条件不允许继续参加体育运动,且没有办理保健课的学生请及时联系任课教师。

四方学院体育部

2014224

最后更新于: 2014-02-26 17:23